在这个剧变的时代,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日夜都可能发生着各种新鲜事情。世界万物仿佛都以各自的方式变化着,发展着。中国的法制实践中所发生的一次事件,或者一次微妙的制度变迁无疑是这其中的冰山一角。但一次事件,也许恰恰是透视这个宏大世界的一扇窗口。近年来,在中国的法制建设中,刑事和解的制度化实践颇为引人注目,尽管算不上一次脱胎换骨的大事件,或者大变革,但至少向我们提供了一次思考和反思的契机。那是因为,传统的刑事司法更多地包含着强制、惩罚、统一等理念,推崇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同罪同罚等原则或理念,而刑事和解实践显然是一种更注重合意、补偿、个别化等因素的方式,与刑事司法理念甚至现代法治的理念形成了某种张力。于是,伴随着这场全国性的制度实践,学界也掀起了一阵热烈的讨论,有实务上的,更有理论上的。夸张一点说,这一事件是中国法学界的一次“大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