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学科·税收学系列教材:中国税收(第3版)》编写中,我们努力将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恰当地体现在教材之中。比较明显的地方是:在税收本质分析中,我们将税收概括为强制征收,将税收依据归结为政府职能,用一般报偿性替代了以往的无偿性;在税收职能分析中,我们将税收职能定义为税收具有的满足政府执行职能需要的能动性,并从政府执行职能需要和税收的相对优越性两个方面来分析税收的职能;在税收原则分析中,我们将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划分为税收的和经济的两个方面;在税收水平分析方面,我们提出了税收水平的演变轨迹和现实税收水平与理想税收水平的差异问题;在税收体系分析方面,我们对税收体系的决定因素进行了新的总结与概括,并将税收体系的演进历程分为要素税、产业税、流程税三个阶段;在税收结构分析方面,我们对税收结构的决定因素进行了新的总结和概括;在税收制度分析方面,我们对一些税种的类型进行了新的划分;在税收优惠分析方面,我们将其划分为财政性优惠、政策性优惠、管理性优惠、外交税收豁免四种基本类型;在税收征收管理分析方面,我们将其确定为税籍管理制度、税源监控制度、税款征收制度、税务稽查和税收奖励与处罚五个系列。将这些研究成果体现在教材中,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中国的实际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