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律适用指南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二、规范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民事法律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和利率
四、企业借贷合同的效力
五、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证明责任
六、民间借贷相关常见犯罪释义(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
1.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4.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构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5.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6.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同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其应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
7.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应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8.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9.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10.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11.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12.巨额现金仅凭借条不能认定已经实际交付
13.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来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14.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应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
15.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率且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法院如何在判决中确定合同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
16.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日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
17.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已付之利息,法院不再干预
18.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借款合同不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19.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支持债务人主张
20.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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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现行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