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对刑法的印象是:分值很大,争议很多,面目狰狞。实际上,所有纠结均源于理论立场的选择失误。其实刑法是一张温和的脸。 自2006年始,司考刑法已经摈弃前苏联旧理论,而采用德日温和的新理论。遗憾的是,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及司考辅导市场,大多仍沿用前苏联旧理论。所学非所考,这便是纠结之源。 例1,关于因果关系,旧理论仍在讲偶然因果关系说和必然因果关系说,实际上司考已采用新理论的条件说和相当说(参见2006年.卷二.2题)。 例2,关于法律认识错误,旧理论仍认为不影响定罪,实际上司考已采取新理论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参见2008年.卷二.4题)。 例3,关于共同犯罪“共同”的标准,旧理论仍要求完全共同,实际上司考已采取新理论的部分共同说(参见2007年.卷四.第2题)。 例4,关于抢夺罪,旧理论仍要求“乘人不备”,实际上司考已按照新理论观点,取消了这一要件(参见2006年.卷二.60题)。不再举例了,我们都很善良,但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挫败,令人扼腕叹息。我们都很勤奋,但因投放方向错误而最终徒劳,让人不禁唏嘘。 本书的最大优势是,以司考的要求为标准,将温和的新理论进行通俗化、精炼化,不求面面俱到,只求一针见血,不求慢慢调理,只求刀下见菜! 身在龙年,林书豪的故事正好印证了易经卦辞中的境界:从潜龙勿用到见龙在田,从或跃在渊到飞龙在天。其实,每个人心中都盘踞着一条飞龙。聪慧的亲们,请借用司考这个挑战唤醒它。 这似乎很难做到。然而,当记者问科比成功的秘诀,科比反问道:“你见过洛杉矶每天清晨四点的样子吗?”记者说:“没见过。”科比说:“我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