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刚刚通过,本书不似部分学者对新法修订采取的过分悲观或过分狂热的态度,而是以客观中立的立场,从理解法律、注释法律、完善法律出发,针对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现实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借鉴目前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放眼未来司法解释的制定乃至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新法的正确实施、新程序的有效运转、新制度的重新构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法律和学术支撑,使我们共同“饮用”的刑事诉讼法之水能够源源不断的供给“后来人”。所以,中立性、学术性、实用性、工具性是本书基本特征。本书亦不是“拆迁队”式的只破坏不建设。新刑事诉讼法虽然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我们仍应当理性认识,不宜恶语重伤,用某一个条文或制度的不足来否定整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这无异于向与自己休戚相关的“水源”中吐口水。本书采取客观释评态度,在对新法条如何适用予以诠释的基础之上,理性评价立法变动的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资借鉴的法律条文,以供制定司法解释或者未来立法变动作参考。我国法治建设历六十余年始有今日之成就,实为法律人一砖一石精心堆砌之功,从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到法律思想的科学转变,从法律原则的理性化到法律条文的人性化,无处不有法学人、法律人以及社会多界人士辛勤劳作的身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更是在诸多法律人的努力之下得以完成。本书成稿同样吸收了诸多法律人的智慧,包括立法工作者的法治理念,司法工作者的实践探索,学者的广博献计献策,与其说是我们一个课题组完成了对刑事诉讼法的注释、评论与建设,不如说这是我们广大法律人共同智慧的结晶。本书从体例上讲,以最新法律条文为主线,结合1979年刑事诉讼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理性、全面而系统的诠释,是注释、评论、建设的有机结合。目前理论界注释者多,批判者也不在少数,但是能够结合注释、批判并有建设性意见的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著述则是凤毛麟角。基于对刑事诉讼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孜孜以求,我们坚持:解释,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的理解法律、坚决的执行法律;批判,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引领我们不断发现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在“扬弃”前行;建设,亦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督促尊重现实、面对未来,脚踏实地地走向法治。作为学者,解释、批评、建设三者兼得者,则为社会之幸、国家之幸、法治之幸也。本书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特点,就是编写了包括1979年刑事诉讼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和本课题组为下一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所提出的建议稿的全部条文变化前后对比表,为学习者、研究者查阅和理解法律条文提供了便利,并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变动情况和立法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