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房屋所有权人就是房屋所在小区的业主
2.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3.开发商违约,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
4.房屋设备不全,业主依法维权
5.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拒绝移交管理,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权
6.新旧物业公司交接的权利义务
7.业主委员会有权在解聘前期物业公司之前新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8.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物业服务公司
9.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返还维修基金
10.业主觉得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物业维修纠纷
(一)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维修纠纷
11.业主搭建防护网不能占用公共空间
12.业主违章修建产外设施,物业非为适格诉讼主体
13.业主不能封闭阳台的约定需受合法性审查
14.业主违反合法协议自封阳台,物业服务公司可以起诉
15.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对维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负责
16.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阻止业主安装超负荷的大浴缸
17.业主不能以前期物业合同不合理为由而进行违章装修
18.业主违章装修,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罚款或采取断水断电等惩罚措施
19.相邻其他业主造成侵权,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赔偿的法律界限
20.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有权处分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吗?
(二)相邻业主之间的维修纠纷
21.住产承重墙上凿眼,邻居有权起诉
22.业主在其独用的平台上搭建玻璃房不能违反物业管理公约
23.业主装修不当造成损失,物业服务公司对其疏于监督管理造成的损失负责
24.业主不可以违反物业管理公约自行安装防盗设施
25.相邻业王不当装修造成损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责任的法律界限
26.业主不能以与其他业主进行同样装修为由,违反物业管理约定擅自装修
27.装修排污堵塞管道,相邻业主负有排除妨碍的配合义务
(三)业主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维修纠纷
28.业主封闭自家阳台,房地局无权处罚
29.业主擅自建设违章建筑,房产管理机关应该处罚业主还是物业服务公司?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致人损害纠纷
物业侵权纠纷
物业管理费纠纷
车辆管理纠纷
安全保卫纠纷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