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李玉基,男,汉族,出生于1963年,甘肃会宁人。现任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甘肃省社科联副主席,甘肃省“55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兰州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律制度,近年来专注于循环经济法的研究。主要科研成果有:出版专著、教材8部,在《人大复印》、《兰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承担并完成省级科研项目2项,获甘肃省科研及教学成果奖多项,主持研究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主持完成司法部项目一项,正在主持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