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保险法》一书是集作者多年教学、学术研究而成。《航空保险法》共包括l7章,内容涉及了航空保险的界定与特征、航空风险的定义和类型、航空保险的起源与发展、航空保险市场、航空保险适用的原则、航空保险关系、航空保险合同、航空器机身险、航空旅客及其行李责任险、航空第三人责任险、航空货物险、航空产品责任险、航空港责任险、航班延误责任险、航空机票取消险、空中表演责任险、空中交通管制责任险、航空飞行执照丧失险、航空器试飞险、航空意外伤害险、航空战争险、航空再保险、航空保险的承保与理赔、航空保险争议的救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因时间和资料所限,《航空保险法》主要以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的内容为主,没有涵盖航天保险的相关内容,待再版时予以补充。本书的撰写紧密结合了国内外航空保险法的研究新成果,尽可能地依据各国国内、国际航空保险立法规范,力求对航空保险法所涉及的众多内容和基本制度进行系统介绍和全面阐释,在体例上力争既能适应航空保险法的教学需要,又能满足学术研究者的阅读需求。航空保险是航空风险经营的方法之一,也是航空风险分散的一种方式。航空保险起源于二十世纪早期,“一战”后,随着商业航空的发展,航空保险才呈现真正的重要性,2001年“9·11”事件后,航空保险日益受到重视。航空保险距今虽然仅一百年有余,但现今已成为航空运输业的生命线,并是现代航空业发展的重要稳定和促进因素之一。中国航空保险起步虽晚,但迅猛发展的中国民航事业为航空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随着中国的低空开放,大量的私人飞行将成为一种消费时尚,与之配套的航空保险服务必将风生水起。但是,国内有关航空保险的立法亟须健全和完善,有关航空保险法的研究还十分匮乏,研究成果和研究人员偏少,航空保险司法践的理论支撑和智识支持有待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