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体现了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相互协调的法律构造思想。私法自治崇尚意思自由,民事主体依其意思从事民事活动,若意思表示错误,交易即无效或被撤销。然而,对于信赖意思表示有效的善意相对人,民法又不能不保护,因为交易信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寻求错误表意人与信赖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法律价值所在。为此,意思表示错摸制度包括两项客:一是赋予错误的表意人以撤销权,二是赋予相对人以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意思表术错误制度涉及民法的核心问题,且蕴涵精采的法哲学基础。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的理论根据源于康德、黑格尔创立的自由意志哲学;相对人享有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在于信赖家护思潮。自近代以来,错误犹如一颗摧残的明珠吸引了众多法学家不懈的探索,如曹芬迈夫、朴蒂埃、萨维尼、拉伦茨、弗卢梅……《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研究》旨在历史和现实中寻找错误制度形成的原理,结合我国立法实际,提出构建我国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