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民法的基本理念
第二讲 民法人文关怀的正本清源
第三讲 论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第四讲 论意思自治原则
第五讲 论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讲 论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讲 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八讲 论民事权利与权力、义务、责任的逻辑关系
第九讲 论绝对权和相对权
第十讲 论形成权的内涵及行使规则
第十一讲 附随义务的法理分析
第十二讲 论连带责任
第十三讲 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四讲 论法人人格混同及其规制
第十五讲 动物能成为权利主体吗?
第十六讲 论意思表示与相关规则的关系
第十七讲 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十八讲 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第十九讲 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的质疑
第二十讲 论当事人自愿履行和诉讼时效利益的抛弃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