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研究现状简评
第2章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基本范畴
2.1 强制措施体系的概念
2.1.1 国外关于强制措施体系概念的争论
2.1.2 国内关于强制措施体系概念的争论
2.1.3 强制措施体系概念的本义
2.2 强制措施体系的权利客体与内容延展
2.2.1 干预与处分的权利客体的范围
2.2.2 体系内容的延展——类型化措施的展开
2.3 强制措施体系的适用主体与对象
2.3.1 由国家与私人构成的二元主体
2.3.2 由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二元对象
2.4 强制措施体系的构造
2.4.1 纠问式与弹劾式侦查模式的权力面孔
2.4.2 强制措施体系中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
2.5 强制措施体系的目的与功能
2.5.1 限制滥权与保障人权之双重目的
2.5.2 保障程序顺利进行与控制犯罪之复合功能
第3章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运行的基本原则
3.1 合法性原则
3.1.1 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解释
3.1.2 强制措施合法性原则的三个向度
3.1.3 强制措施合法性原则的宪法化与国际化
3.1.4 强制措施体系合法性原则的样态
3.2 比例原则
3.2.1 比例原则的基本内容
3.2.2 比例原则的历史脉络
3.2.3 刑事诉讼视野中的比例原则
3.2.4 强制措施体系中的比例原则
3.3 分权制衡原则
3.3.1 宪政层面的权力架构
3.3.2 刑事诉讼中“三权”的分立与制衡的演化
3.3.3 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分权制衡原则——检察监督抑或司法监督
3.4 司法审查原则
3.4.1 司法权的宪政法治中心论
3.4.2 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司法令状主义
第4章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现状分析
4.1 强制措施体系中的高羁押率是如何促成的
4.1.1 高羁押率的母体结构——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
4.1.2 高羁押率的权力要素——检察机关行使批准、决定逮捕权
4.1.3 高羁押率的“合法”条件——拘留条件的泛化与逮捕条件的曲解
4.1.4 高羁押率的另类解释——变相羁押、隐性超期羁押的普遍化
4.2 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国家权力是如何失范的
4.2.1 人民法院主动决定适用强制措施——悖反消极中立之属性
4.2.2 人民检察院行使批准、决定逮捕权——深陷同体监督之危机
4.2.3 公安机关僭越人身自由剥夺权与滥用强制措施执行权——逾越底限正义之红线
4.2.4 公、检、法三机关平行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与撤销权——违背权力正向制约之法理
4.3 强制措施体系中的人权保障原则是如何被虚置的
4.3.1 人权保障的前提之一——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无名无实
4.3.2 自然正义的基石之一——程序参与权名存实亡
4.3.3 程序正当的关键之一——排除非法证据请求权有名无实
第5章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完善路径
5.1 重构对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措施体系
5.1.1 基于功能的考虑——构建强制到案体系
5.1.2 基于目的的考虑——增设独立的羁押措施
5.1.3 基于定性的考虑——引进保释制度替代取保候审
5.1.4 基于实践的考虑——废除监视居住
5.2 构建对财产权、隐私权的强制措施体系——以
搜查为范例的考察
5.2.1 传统意义上以物为对象的搜查
5.2.2 现代意义上以隐私为对象的搜查
5.3 拓宽强制措施体系的救济途径
5.3.1 强化辩护权
5.3.2 赋予受害人程序性上诉权
5.3.3 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5.3.4 对轻度违法的警检、司法人员处于纪律惩戒与行政处分
5.3.5 追究严重违法的警检人员的刑事责任
5.3.6 赋予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权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