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好的诗歌,完全就只是一种纯个人的文本。纯个人文本的含义指向有二:一是文本的个人趣味;二是指个人的文本意图。就具体的写作而言,在创作欲出现的当下,诗歌写作形而下地表现为码字、分行、标点应用甚至字体选择。写作过程中的“诗意”更大程度上表现为各种要素因偶然组合而展露出来的可遇不可求的生趣。我常常对那些故意玄化诗歌写作的理论或经验嗤之以鼻,一些人在描述写作经验时总是把写诗搞得像行为艺术。某种意义上,写作过程中文字和其他元素随机组合呈现出的可能性才是诗人的鸦片。而书写时的直觉、语言惯性和临场处置能力就成为决定诗人段位高低的最可靠的标准。这也很好地说明了一些诗人在改变书写方式或创作母语时,立即变得才思枯竭的原因,因为陌生的手段完全剥夺了他们熟能生巧的机会和能力。而对文字及其相关要素的理解和运用最终标注了诗人的艺术成色。文字因其不同的笔画、造型、向背而具有再组合并衍生超文本含义的巨大潜力。不同字形、发音、语态、字体都足以促使新组合呈现出特殊的温度、气味、色泽或密度等质感。诗歌的张力不单指语义的冲突与溶解,更多的是从文字的外在构造中显现出非同寻常的引力。分寸感良好的诗人致力于在陌生化与匹配度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