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功国,939年生,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964年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水产系(现为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分配甘肃后,参加政法工作和法学教学EA50年。现为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亚洲太平洋法律文化委员会委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系主任,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教学和研究。出版《李功国法学文集》《民法本论》《E法学》《农民财产与法》《欧洲十二国公司法》《公司法学》《科技法学》 等著作三十余部,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二百余篇。组织、主持多种辞书编纂、大型系列丛书编写、立法起草、典型案例评析等两千余万字。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6项。 张永志,966年生,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县人。996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1996年至今,先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工作,现主要从事财政税收法律制定和审议方面的工作。出版《风风雨雨》《公司法比较研究》等书籍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