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法部门的建立和商法体系的构造,应该从中国商事交易活动的实际出发,在借鉴它国成功经验、吸取失误教训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由此,要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商法制度,必须对域外商法发展历史有所了解,梳理商法发展过程,寻找商法理论与实践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探讨影响商法生成与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及地理因素,为构建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特点的商法理论与制度寻找历史依据。徐金海博士的著作《商法源流论:以商法结构变迁为视角》正是定位于此。本书从商法结构出发,将商法置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和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下,以文献资料和统计数据为依据,以历史商法源流(商法产生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形式商法源流(商事立法与构造的历史逻辑)、价值商法源流(商法理念与原则的发展凝练)和中国商法源流(百年中国商法的述评与展望)为纲领,较为系统地论证了中世纪商法的客观性、近代商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形式商法与商法法典化的法理、英美商法的发展及商法现代化趋势、百年中国商法的制度理性及其结构驱动等理论和制度问题。作为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本书关于商法起源、商法结构和商法规律等问题的探讨,对充实商法理论研究与促进商事立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