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南开大学文学院院长,南开大学教授。原南开大学滨海学院董事长、总督学。山东省栖霞县(现山东省栖霞市)市人,1948年7月生于天津,六十年代就读于南开中学,1968年10月上山下乡,1978年1南开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洪0月考入南开大学读研,师从王达津先生攻读“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1981年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学位论文题目是《金圣叹小说理论研究》。留校任教,1985年任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主任,1988年晋升副教授,1991年升为教授。先后开设“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思想史”、“中国小说理论史”等课程,指导“明清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明清小说与小说理论批评”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50余名。现担任南开大学常务副校长,文学院院长、跨文化交流研究院院长。兼任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复旦大学古代文学思想史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学术委员;兼任教育部中文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古代文论学会副会长、中国明代文学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文学学会会长等。另任《文学遗产》编委、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栏编委、《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编委、《天津社会科学》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