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生活的圣经。民法不仅是生活经验的总结,亦是生活的指导。民法不仅是裁判规则,更是不可或缺的行为规则。民法是经用济世之学。民法根植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民法是万法之母。例如,刑法中的盗窃,要以民法中的“所有”和“占有”为逻辑基础。再如,法律关系的概念源自民法,随后才有经济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等。民法为部门法之间的对话提供了基础。民法,是应用法学的法理。民法对应用部门法的掌握,提供了原理。掌握了民法,就有了笑傲江湖的资本。民法作为制度,以法条为表现形式。对重点法条进行归纳整理,是掌握民法的必修课。《“法大司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2册)(民法·知识产权法)》以重点法条为基础,作了有限度的理论扩展和剪裁,使之符合考试需要,又不至于不合理地加重读者的负担。脉络清晰、重点突出、比较简洁,是《“法大司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2册)(民法·知识产权法)》的特点。‘民法的学说纷纭,一个具体的观点,就可能有甲说、乙说和丙说。《“法大司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2册)(民法·知识产权法)》观点的确立,依序是法条、真题和通说。例如有学者认为因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而《合同法》第49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3条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其他违法事由,因表见代理订立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表见代理发生如同有权代理的效果。观点的可靠性,也是《“法大司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2册)(民法·知识产权法)》的一大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