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司法考试的培训并非传道授业解惑——那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重心。陆游的诗句“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同样适用于这场考试,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或者工于心计的法律业务岂是一场考试能够解决得了的?基于此,虽然司法考试对国家的法制建设功不可没,对遴选优秀法律人才利在千秋,但是对备考的朋友而言,司法考试仅仅是一场考试而已,更加宽泛和持续的学习应贯穿于我们今后司法实践的始终。基于此,我们定位“培训”实乃“辅助”,我们是各位考生的助手,帮助您将考试重点挑出并将它系统化,找出这些考点在试卷中的出现方式,并总结出来供您使用,免得您自己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这个思想主导了《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讲义(2012年版):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6)》的编写体例。在这本讲义中,商法以制度为纲要,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以考点为主线,力图将知识点、相关的法条结合起来。这本讲义没有寻求知识的全面,寻求的是一种应对考试的复习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