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前言
引论
一、法律,竞争和全球市场
(一)法律和全球竞争
(二)保护和植入竞争:竞争法的作用
(三)超越管辖体制:全球市场竞争法之再思考
(四)以趋同或承诺为战略?
(五)一些目标
(六)谋篇
第一部分 作为全球竞争框架的国家主权
二、全球竞争法:一个经过构思却被放弃的项目
(一)基础阶段: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法律与竞争
(二)全球竞争法项目出现:年世界经济会议
(三)确立对国际卡特尔的全球应对方案
(四)初战告捷后便是萧条和战争
(五)项目的复兴和放弃:哈瓦那宪章插曲
(六)向前看:两次被弃项目的遗留效应
三、作为一种解决方案的主权:扩张国内法的适用范围
(一)管辖权和主权体系:基本要素
(二)竞争法和主权的扩张
(三)对美国管辖权主张的反应
(四)单边主义和自我克制
(五)主权,管辖权以及势力
四、全球化和竞争法:冲突,不确定性以及趋同的前景
(一)市场回归:国家和全球维度
(二)国内反应:(几乎)各国都颁布了竞争法
(三)竞争法的蓬勃发展:不确定性、冲突及悖论
(四)剪刀悖论:欧洲,美国以及通用电气与霍尼韦尔并购案上的冲突
(五)WTO和多边协调:另一种“失败”?
(六)双边和地区协调
(七)将趋同作为战略
(八)全球竞争及主权的限制
第二部分 国内经验以及全球竞争法
五、美国反托拉斯法:模板和透镜
(一)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基础
(二)“古典”反托拉斯法体系:年前
(三)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转型:法经济学革命
(四)审视美国反托拉斯法:作为模板
(五)美国反托拉斯法经验的镜片:—个领头人的视角
(六)实力和独特性:美国反托拉斯法领导地位的反讽
六、欧洲竞争法:市场。联盟以及一体化
(一)被扭曲的欧洲竞争法经验
(二)欧洲竞争法的早期发展
(三)国别竞争法和欧洲模式的演化:—年
(四)竞争法和欧洲一体化:—年
(五)欧盟竞争法的“现代化”:机构,理念以及权力
(六)实体现代化:朝向“更加经济学的方法”
(七)两个现代化的关联
(八)欧洲经验以及全球竞争法的发展
七、全球化,发展以及“其他参与博弈者”:拓宽视野
(一)竞争法和国家的发展:日本
(二)竞争法及其发展:韩国模式
(三)反垄断法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拉美:权力,意识形态以及竞争法理念
(五)发展中国家主题: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六)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桥梁和模板
(七)竞争法的不同模式:目标,规范,语言和经验
(八)“其他参与者”和全球竞争法发展:拓宽视角的价值
第三部分 作为跨国项目的竞争法
八、趋同作为一种战略:范围和局限
(一)深度全球化的背景:更深,更广以及更复杂的竞争
(二)跨国竞争法发展的意义
(三)趋同:定义和维度
(四)趋同机制:预测国别行动者自愿的决定
(五)趋同作为全球竞争法战略
(六)趋同以及管辖权单边主义的局限
(七)趋同:潜在可能性和作用
九、为全球市场重新构思竞争法:协议。承诺和路径
(一)多边协议的潜在价值
(二)多边协议的形式和范畴
(三)承诺潜在价值的最大化
(四)时间和承诺:一条承诺路径?
(五)承诺路径理念和全球竞争法的讨论
(六)前景:支持和抵制
(七)多边协议的潜力和可能性
十、全球竞争和法律:路径和愿景
(一)全球竞争法:交织的轨迹
(二)发展全球竞争法:动力和阻力
(三)使竞争法适应深度全球化
(四)宪政的选择:竞争,共同体,以及义务的可能性
(五)结语:法律,竞争和边界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