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逻辑的界定“逻辑”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词,对逻辑的定义是众说纷纭的。狭义的逻辑指的是一门学科,就是逻辑学,形式上表现为用特制的人工符号语言和公理化方法构造的形式系统。通常被称为“数理逻辑”、“符号逻辑”或“现代逻辑”。广义的逻辑泛指理性思维。说某人逻辑性强,就是说他善于推理,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说某人说话不合逻辑,就是说他的推理不正确,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的所谓“大逻辑”传统。硕士专业学位的逻辑测试,实际上指的是广义上的逻辑思维。 二、逻辑的地位逻辑学在世界上备受尊崇,联合国1974年公布的基础学科分类目录,将基础学科分为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和生命科学七大类;1977年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把逻辑学列为逻辑学、数学、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历史学和人文学(主要指语言文字)、哲学五大分科之首。 近代西方社会及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深厚的逻辑传统。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那就是,一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二是文艺复兴时期发展的系统实验方法。逻辑学是各门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领域无论其理论体系的建立还是具体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逻辑思维与逻辑方法的运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报告指出,一次由50个国家500多位教育家列出的16项最关键的教育目标中,把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列为第二位,可见逻辑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