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时代怎样发展,人类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每一个人都活得更像人,这是人道主义的精髓。现代性的观念使人们形成了万物不再永恒的感觉与态度,即便是成形的思维定式,大多也被一个一个地粉碎,所有坚固的东西都将随着年轮一圈一圈地旋转,而后或痕迹定格或烟消云散。伴随实现目的的手段不定期地转型与改变,从尊重走向怀疑,从敬畏走向背叛,从确定走向否决。自近代以来,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其法律的内容与形式渐进定型,随后不断地被更迭与重组,人们解决犯罪问题的程序模式以国家司法模式为主导,以协商性司法模式为补充,以后又出现恢复性司法模式。刑事司法三大模式的生成与演进是人们认识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手段从低级到高级的层层递进、相互补充的结果。这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刑事司法理念发生剧变的结果。人们由最初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不断向内外伸展,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效率、宽容、宽恕等这些普世价值已经逐渐被人们广泛接纳,因此促进了刑事司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与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