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生,男,1969年10月生,山东东明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任湖北省体育理论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心理学会体育运动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心理学会体育运动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跆拳道队科研组组长、第二十九届奥运会跆拳道项目国内技术官员(NTO)。2007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获教育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在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体育教育训练学研究工作。现任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公体系主任。目前,主要从事体育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科学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几年,主持过国家科学技术部重大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研究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入选各种国内外会议论文20余篇。多项科研成果被转化,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受到政府、学会等多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