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行政强制的方式】
应用1 如何理解行政强制措施?
应用2 如何理解行政强制执行?
应用3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应用4 对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应用5 一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对违法收容审查的强制措施应由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给予刑事赔偿
第三条 【行政强制设定和实施的根据】
第四条 【法定原则】
应用6 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划分
第五条 【适当原则】
第六条 【教育与强制结合原则】
第七条 【不得谋利原则】
第八条 【行政强制相对人的权利与救济】
应用7 权利人对侵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用8 对数个独立的行政行为,法院根据相对人诉讼请求确定审查范围
应用9 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采取的留置措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应用10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
应用11 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对相对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处罚后劳动教养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
应用12 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受的限制
第十一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法定】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应用13 到期不缴纳处罚的处理
应用14 代履行和直接强制的区别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限】
第十四条 【设定行政强制的民主程序】
第十五条 【行政强制评价制度】
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十六条 【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权限】
应用15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资格与程序
第十八条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应遵守的规定】
第十九条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应用16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
关联规定
实用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