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是人类永恒的研究课题,而中国社会纠纷解决研究更具有现实紧迫性。传统的解纷方式需要反思整合,自决解纷存在失范的风险,诉讼解纷可能导致国家专制,因此和解纠纷应受到重视,与此同时需对和解纠纷进行规范。《纠纷和解研究》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对和解纠纷进行阐述:首先,对和解进行结构分析。对和解的主体、规范与事实这三个结构要素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其次,对和解进行类型分析。作者将其分为民事和解、刑事和解和行政和解三大类。对每一类型的和解的论述都选取了不同的侧重点,其中民事和解以法院调解为着力点,刑事和解以轻伤害案件为着力点,行政和解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和解为着力点。最后,对和解进行功能分析。主要包括个别功能和社会功能。在《纠纷和解研究》的最后一章作者还进一步探讨了和解与和谐、法治的关系,驳斥了将和解与法治对立的传统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