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则在此基础上有较大的发展与创新,它既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捍卫个人权利的正当性,又深刻地揭示了过分追求个性自由、个人权利从而发展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西方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的实质;而这是对西方长篇小说在主题上的创新、推进与深化。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受西方思潮及拿破仑的影响,形成了类似于后来德国哲学家尼采“超人”哲学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把芸芸众生人为地分为“非凡的人”和“平凡的人”两类:“一类是低级的人(平凡的人),也就是说,可以称之为仅仅是繁殖同类的材料;另一类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也就是具有天赋和才干、能在自己所处的社会提出新见解的人。,’后一类人不仅能提出新见解,而且为了实现自己的新见解,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杀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思想,如果需要他哪怕踩着尸体,踏过血泊,那么,在他的内心深处,在他的良心上,依我看,是可能会允许自己踏过血泊的。为了实践这一理论,他挑选了一个放高利贷的穷凶极恶的老太婆作为实验对象,并且又被迫杀死了正好发现他杀人的老太婆的妹妹——极其善良的莉扎薇塔。杀人后,他的良心使他深感自己犯了罪,但他又一时难以放弃自己那“非凡的人’,的理论,千方百计试图逃避法律的惩罚。因此,小说的绝大部分细致生动地揭示了主人公的灵魂在善与恶、罪与罚两极之间的苦苦挣扎与激烈斗争。《罪与罚》把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反映与对人的终极问题构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现实性、哲学性、宗教性三者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