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要描写的是阿伦·希森,这个矿工在一个圣诞之夜抛弃了他的妻子儿女,离家出走,后来当了考文花园乐队的长笛手。另一主要人物是罗顿·理利,他是个天生的领袖,听命他人的时候毫不显得卑躬屈膝,调遣别人的时候也不让人觉得他狂妄自大;和伯钦一样,作者常把理利表现为荒诞不经的,甚至连小说叙述者都称他为“可悲的理利”,因为他十分狂热地声称战争从未发生过,它不过是人们脑子里的一个污秽的噩梦。有一个角色曾揍了理利一顿,因为理利在自己处于他妻子称为“小耶稣”的情绪中时,曾把这个人讥讽得忍无可忍。引起理利讥讽的是,一个男人竟可能从女人的爱和同情那里获得拯救。但理利是个强有力的人物,小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最后,阿伦回顾说:别看理利是个畸形的局外人,但他什么都知道。他头脑最清楚,他的心灵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理利曾一度护理过生病的阿伦,在阿伦身上抹油脂,在这一场中,作者把他表现为根据一个特定的风格或准则生活的人,这一准则无法为大众所理解,正是这些准则使他那些最为异想天开、近乎狂放的思想成为切实的东西,由此导致了最后的结局:阿伦很有能力辩驳各种观点,但他同样能够分辨出领袖所特有的超凡魅力。小说的结尾十分典型:阿伦想像着理利的面孔,那是一张“如同拜占庭圣像般的面孔,”阿伦这时想到的不是自己对这个人的爱,而是自己“必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