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将物权定义为: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具体包括以下几层含义:第一,物权为直接接配物的权利。所谓一直接,是指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无需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即可实现.,所谓一支配~,指依权利人的意思,对标的物加以管领处分。这一点与债权不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为财产上的给付,才能实现其利益。第二,物权为支配蓥物的权利。首先,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其权利客体即物权的标的物必须为一物一,这里的一物一指的是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其次,物权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即具体指定之物。若仅以种类和数量约定的物,虽可成为债权的标的,但不能成为物权的标的。第三。物权为享受的塑盆的权利。物权是权利的一种,而权利由法律上之力与合法利益两个要素构成,图而其权利人当然可以享受标的物的利益。物的利益可分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其中所有权为对物进行全面支配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对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加以利用.,用益物权则是对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支配的权利,即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担保物权则以物的交换价值作为支配对象,通过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控制来确保债权的实现。第四,物权是排除他人干涉的绝对性的权利。物权作为一种物的归属的权利,具有绝对性,对任何人均有其效力。任何人未经允许侵害他人物权,物权人得行使物权请求权或主张追及效力,以使物权回复其应有的圆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