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民,黑龙江省双城市人,1974年10月出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宣传科长、一级法官,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被评为先进个人七次、首都法院先进工作者一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被评为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获得2007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现已出版《法制宣传学》等专著6部,主编《劳动合同法案例精解》等著作9部,副主编《农民维权丛书》等著作59部,发表论文35篇,在各级学术调研成果评比中获奖23次。于海侠,北京市丰台职工大学教师、法学硕士。已出版《职务犯罪疑难案例精析》专著1部,副主编《劳动合同法案例精析》等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