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级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不论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抑或行政诉讼中,审级制度均体现着程序制度的基本理念,实现着对程序公正性的保障。在学界有关审级制度已有的研究中,基本着眼于狭义上审级的构建,即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民事案件经过几个不同级别法院的审理后其裁判才产生既判力的问题。至于在审级构建的框架内,不同审级的权力如何科学合理配置,尤其是如何实现不同审级之间的相互制约,则鲜有研究者。有鉴于此,本文将遵循辩证分析、比较分析、理论分析、规则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民事审级制约机制构建的基本原理、民事程序系统内不同民事审级制约机制之基本理论、各国民事审级制约机制之比较及其共同原理、我国民事审级制约机制之现状及其完善等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以期对审级问题和上诉审问题的研究以及我国民事审判权通过程序自治实现内部自控的构建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和一种崭新的思路。本文从“制约”及相关机制切入,对审级制度进行研究,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研究视角。《民事审级制约机制研究》紧扣“制约”这一主旨,运用审判自治的原理,从“审判的启动—审判模式和范围—裁判范围—裁判方式”这一审判的全过程分别考察分析其中的制约机制,研究脉络较新。在我国审级制约机制的完善问题上,《民事审级制约机制研究》也提出不少较新的观点,以期对相关问题的完善提供一种可供参考的学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