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比较研究丛书:房地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房地产法既不是一部单行的法律,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是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等诸多法律部门中有关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仅仅房地产法研究资料的收集工作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其次,资料收集涉及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由于信息渠道有限,第一手资料和最新资料的收集存在相当困难。再次,从不同渠道收集而来的资料经常出现内容上不相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形,需要透过细致的梳理和甄别来进行去伪存真,去旧存新。最后,处于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状况下,两岸四地无论是在法律制度的形式和内容上,还是在法律概念的使用和法律语言的风格上,都存在诸多差异,这无疑增加了比较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