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的系列故事》由李彗生主编。“义”,作为道德规范,是儒学中的重要命题,在春秋初期,即被广泛应用,早有“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说法。义,在五常中居第二位。孔子主张社会要崇尚德性,而“义”是人实现德性的途径。孔子有时也将义作为“德”来使用,“上好礼,则臣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孔子认为,个人的得失利害,就受义的制约,所谓“见得思义”,即遇到有所得之时,要想一想是否合乎义,不要见利忘义。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将“义”分为两种:一是道德原则、标准;二是君臣之间或不同等级的人们之间的一种道德责任。尊敬长者是“义”的表现,不该得到的而得到了是不义的行为。荀子则提倡“隆礼贵义”的道德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是否以“礼”“义”治国,决定着国家的兴衰。荀子认为,人有私利,这是人固有的属性,但个人利益要服从整个社会的道德准则。陆贾、董仲舒、扬雄、韩愈继承了先秦儒家的仁义观,认为仁是人的立身之本,义是人的行为准则。“义”,作为儒家道德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其思想内涵由最初的仪表演绎成重要的道德规范,由重义贬利到义利并重,对规范人的行为,加强人的修养,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沧桑巨变的今天,我们在义利关系上,既要大力倡导通过合法劳动致富,同时,更要提倡人的行为应坚持正义,合乎公益,人与人之间要重视情义。“义”,仍然是我们评价一个人的人格的重要标准之一。四川巨人文化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连环画之《“义”的系列故事》,个个独立成篇,图文并茂,简明扼要,像串连的珍珠,紧紧围绕“义”这一道德范畴,自成一家,其故事内容丰富,情节感人。如“苏武持节守大义”:苏武,奉命出使匈奴,被匈奴扣留,后流放到北海牧羊。作为一名汉朝使节,苏武被匈奴扣留了19年,能在条件恶劣、时间漫长的人生中表现出坚贞的民族气节,是多么不容易啊,所以他的名字才能流芳千古。“举大义捐资为国家”:汉武帝时期,因经常同匈奴打仗,耗费了很多钱财,使得国家钱粮亏空。河南郡一个有名的富户叫卜式,他听到天子诏令,心情非常不平静,回到家中对妻子说:“国家现在因和匈奴打仗而军饷困难,我打算上书朝廷,献出我们家产的一半给国家,作为保卫边疆的军饷。”还有一年的秋天,潼关以东的地区发生了水灾,卜式又挺身而出,捐献了20万钱来救济灾民。河南太守上报了在河南地方捐款人的名单,汉武帝又看到了卜式的名字,马上想起了几年前卜式献产报国的事,大为感动。为了表彰卜式深明大义、捐献家产之举,汉武帝向全国公告:卜式对国家忠诚大义,特赐给卜式关内侯爵位,黄金四十斤,田十顷。“位卑未敢忘忧国”,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在国家困难之际,能够如此深明大义,真是令人敬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