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诉求 1.2 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法律保障诉求 1.3 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及其建设主体 1.4 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法定化 1.5 问题的提出 1.6 关于研究方法的说明2 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及其变革:实践与相关研究回顾 2.1 与行政体制呼应的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 2.2 各自为政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及其对普遍均等服务的局限 2.3 图书馆职业弥补现有服务体系弊端的努力及其局限 2.4 创新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相关研究及其局限 2.5 结论3 国外公共图书馆的法定建设主体及其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置 3.1 公共图书馆法定建设主体及其演变 3.2 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对图书馆的设置及布局 3.3 结论4 从规模经济角度看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选择 4.1 总分馆制的成本效益案例分析 4.2 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成本 4.3 结论5 从全覆盖和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总分馆制及其建设主体的选择 5.1 昙花一现的全覆盖:两起两落的乡村图书馆建设教训 5.2 总分馆制度显现优势 5.3 结论6 从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和总分馆体系规模看建设主体的选择 6.1 调查方法和计算依据 6.2 抽样调研结果 6.3 财政局长访谈调研结果 6.4 主要研究发现 6.5 结论7 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趋势看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选择 7.1 从机构改革到行政体制改革 7.2 减少政府层级:省直管县 7.3 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乡镇机构与财政改革 7.4 结论8 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 8.1 国内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的状况 8.2 我国现行政策法规对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的规定 8.3 国外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及其法律规范状况 8.4 结论9 结论与建议 9.1 研究发现 9.2 对我国公共图书馆设置和体系建设的建议 9.3 对公共图书馆法相关条文的建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