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传统的农耕大国,对农业害虫的防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上溯约三千年。西周时期(约公元前ll世纪~公元前771年)先民根据害虫为害农作物的心、叶、根、节的不同部位,分别称之为螟、螣、蟊、贼,在《周礼》中记载有用嘉草除盅,莽草熏蠹,焚石除虫的灭害方法。战国时期(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21年),在《吕氏春秋·任地》中提到:“五耕五耨,必审以净,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能够取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蜮”的效果,这是中国古代农业史上,把耕作栽培与害虫防治相结合的技术创举。公元304年,晋代嵇含撰写的《南方草木状》中记载了中国南方利用赤黄色蚁(黄獠蚁)防治柑橘园害虫的事例。“交趾人以席囊贮蚁鬻于市者,其巢如薄絮,囊皆连枝叶,蚁在其中,并巢同卖,蚁赤黄色,大于常蚁,南方柑橘若无此蚁,则其实皆为群蠹所伤,无复一完者矣”,这是世界上释放利用自然天敌,防治农业害虫最早成功的典范。在《新五代史》中记载,隐帝乾佑年间(公元948~950年),因为鸜鹆(八哥)能够取食蝗虫而令行禁止捕获,开人类依律保护害虫天敌之先河。到了明清时期,农业生产治虫灭害的记载更是不胜枚举。这些史实,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认识和战胜自然生物灾害的聪明智慧。这便是圣哲老子称之为的——道法自然。历史长河进入20世纪,有机化学农药的出现和日新月异的进步,为人类战胜农业生物灾害,提供了高效、简便、快捷、低廉、多样的技术手段,对挽回农作物损失,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立下了辉煌卓越的功勋。然而,长期依赖和大量使用化学农药也带来了一系列众所周知的问题。其中,农药食品残留、环境残留已经成为尖锐突出的诸多矛盾之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世纪全球社会共对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