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男,1957年1 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专业。1995-1998年任杭州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1998-2007年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2010年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又系国家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并担任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从1993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长期从事行政法学和法律适用学研究,自1987年以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法律适用学》、《论公法原则》等著作87部,发表《有关中国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权问题》、《“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等论文94篇。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SU)、英国爱丁堡大学(Edinburgh University of UK),澳大利亚西澳大学(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德国基尔大学(Kiel University of Germany)、法国马赛大学(Universit de Provence-Aix-Marseille)、日本关西大学、韩国亚洲大学、中国香港城市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和澳门大学等做过访问学者或进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