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地区,如果既有中央的大型企业,又有同类性质或不同性质但可以同它协作的地方的中小型企业时,除地方企业应主动争取中央的大型企业的援助和协作之外,中央的、大型的企业有责任加强对地方企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协助,供应地方企业所需要的废料和搞好相互之间的协作,以求得共同的发展。这样,积极地发展地方的、中小型的工业,不仅不会削弱中央的大型工业的发展,而且将有助于中央的、大型工业的发展,不仅不会妨碍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的原则,而且还会在国家统一要求下,导致国民经济的全面高涨。有的同志热衷于中央的、大型工业的发展,看不起地方的、中小型工业的作用,只注意中央部门多管一些企业,不注意发挥地方的潜在力量和积极性,这是没有从全局的观点去看工业的和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他们忽视了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上的地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看不到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型工业和中小型工业的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援的必要性。批判这种片面的观点,对于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促进各地经济的普遍繁荣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