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的“洛克纳时代”
第一节 “洛克纳时代”的由来和特点
一、“经济实质性正当程序”的宪法理论
二、法律形式主义
三、自由放任宪政主义
四、“司法能动主义”的倾向
第二节 “洛克纳时代”的最高法院
第二章 契约自由走上宪法舞台
第一节 契约自由的起源、定义和宪法基础
一、契约自由的起源
二、契约自由的定义
三、契约自由的宪法基础
第二节 契约自由成为宪法基本权利
第三节 契约自由与危险行业立法
一、犹他州最高工时法案
二、霍顿诉哈代案
第四节 契约自由与公共事业立法
一、堪萨斯州8小时工作法案
二、阿特金诉堪萨斯州案
第五节 结论
第三章 契约自由的完美阐释
第一节 契约自由与最高工时立法
一、纽约州最高工时法案
二、州法院的判决
三、洛克纳诉纽约州案
第二节 洛克纳案的影响
一、运气不佳的判决
二、新德雷斯考特案
第三节 洛克纳法院
一、概况
一、司法理念
第四节 洛克纳修正主义
一、洛克纳修正主义的起源
二、洛克纳修正主义者的主要观点
第五节 结论
第四章 契约自由的节制
第一节 契约自由与妇女最高工时立法
一、俄勒冈州妇女最高工时法案
二、穆勒诉俄勒冈州案
第二节 契约自由与普遍性缩短工时立法
……
第五章 契约自由的回归
第六章 契约自由的落幕
第七章 契约自由与“黄狗协定”
第八章 契约自由与家长教育权
第九章 联邦最高法院的契约自由理论
第十章 从契约自由理论探讨司法审查权之边界问题
第十一章 契约自由宪法保护的德国经验
参考文献
附录一“洛克纳时代”最高法院大法官任职表
附录二本书涉及的主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