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丕峰 男,1963年生,山东茌平人,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主任、山东舜天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主任:拥有吉林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山东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山东财税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主任委员;出版专著《中国古代私有财产权的法律文化研究》,参与编著《宪法学原理》、《国际商事合同》等著作,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山东省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模范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并被荣记个人一、二、三等功各一次,李强,男,1968年生,山东惠民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执行主任,山东舜天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山东省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副团长,山东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委员;曾发表《农民工维权之思考》等多篇专业文章;被评为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宋娜,女,1984年生,山东枣庄人,法学硕士,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专职律师,山东舜天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曾发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论的作用和局限》、《关于交易成本概念的文献综述》、《论公司高管报酬法律规制》等多篇文章;主持课题《贵州省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