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杰,男,汉族,1973年生,甘肃泾川人,现为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合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一些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编教材两部,出版专著三部,主持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财政厅项目各一项。部分科研成果获甘肃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200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社科成果一等奖等奖励。刘晓霞,女,汉族,1970年生,甘肃天水人,现为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编教材三部,出版专著两部,主持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等三项,获甘肃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两次。张永来,男,汉族,1970年生,甘肃会宁人,现为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编教材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