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投资,项目围绕当前农村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活动,高举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发展的旗帜,通过资助弱势儿童并改进寄宿制学校管理、培训教师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实施学校发展计划并开展学校督导、改进教育信息收集与利用、促进教育制度改革和社会发展五类活动来实现提高政府有效实施项目的能力,为处境不利的儿童提供更多的入学并有质量完成学业的机会,普及有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 项目在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四省(区)的经济状况最为贫困、社会发展最为滞后、最后一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实施,云南省的鲁甸、镇雄、彝良、澜沧、福贡、德钦县受益。 这些县面临的不仅仅是需要大量硬件投入,达到必备办学要求,而且在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差距更大,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一个需要解决但又十分困难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方面的全新努力与显著成果必将会对全省、全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十分积极的启发和促进作用。 项目尝试在项目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走上质量发展道路的进程中,建立一种更科学、规范、有效的基础教育管理模式,包括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参与式行政管理模式,师生平等参与互动学习与教学模式,重要利益群体广泛参与的学校管理模式,规划计划实施监测评估一体化的教育投资管理模式,关注弱势群体社会公平优先的义务教育发展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