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潭秋(1896-1943),男,汉族,湖北省黄冈县人,中共党员。陈潭秋青年时代积极参加五四运动。1920年秋,他和董必武等在武汉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出席党的“一大”。此后,先后任中共安源地委委员、武昌地委书记、湖北区委组织部长、江西省委书记、江苏省委组织部长、满洲省委书记、江苏省委秘书长等职,领导各地的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和兵运工作。1933年初夏,到中央苏区工作,任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他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和中央政府粮食委员(即粮食部长)。红军长征后,他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任中共江西分局组织部长。1935年8月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后参加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1939年9月,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负责人。1942夏,盛世才公开走上反苏反共道路,党中央同意在新疆工作的共产党员全部撤离。陈潭秋把自己列入最后一批。1942年9月17日,陈潭秋被捕。敌人对他施以酷刑,逼迫他“脱党”,被他严词拒绝。1943年9月27日,陈潭秋被秘密杀害于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