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地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积极作为,加快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十一五”期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5951.5亿元,年均增长21.12%,比“十五”期间的2268.1亿元增加1.62倍,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由于地方税收税种多、税源零星分散,征收难度大、成本高,大量的涉税信息掌握在包括经济主管部门在内的第三方手中,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不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大量涉税信息。影响了地方税收的征管质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挖掘政府部门和社会信息资源,加强地方税收协助,有效提高税源信息的采集度、利用率和税收贡献率,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