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因此,人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主体。人作为社会发展主体,是有意识和能动的社会群体。这就是人作为主体的社会性。这种社会性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群体性,表现为阶层、阶级和具体有某种社会属性的群体,而不是或者不主要是单个的个人;二是人作为社会发展主体,强调的重点是实践者、活动者和受益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就已提出的农村建设和发展目标。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重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以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颁布,是在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农村全面小康、实现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广大农民利益和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措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成为我国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工作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