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并留给子孙后代的遗物、遗迹。历史文物、民族丈物、革命文物等各类不同的文物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各族人民在各个历史发展时期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和当时的生态环境状况,是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各族先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征集、抢救、保护好各类文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1989年,在全州文物普查的基础上,我州文化、文物部门着手系统地整理各类文物,并按专业志书的体例编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物志》。经过16年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编纂完成。通览书稿,该志书体例完备,资料详尽,有很强的资料性,是外界了解怒江、认识怒江、研究怒江州境内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探寻边疆各族人民保卫家乡、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和睦相处的又一翔实资料,从中还可以看到怒江各族人民从原始社会的刻木结绳、刀耕火种到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