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中国法律史学文丛》编著者程波。《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中国法律史学文丛》内容提要:本书为系统阐述中国近代法理学的论著。既对晚清至民国种种《法学通论》教科书资源作了考证,又辨析诸多教材版本,及学脉渊源与学术成就并不同一的民国法学者、法律教员的时代印迹。认为,在清末废除科举、推行近代教育制度的背景之下,大量流通的《法学通论》教科书,成为民众普及法律知识的最直接的媒介之一。近代西方法学观念中的核心法律概念,“宪政”“自由”“权利”“三权分立”频繁出现在新式学堂的各种教科书里,并由日常生活的新闻事实传入中国,从而作为近代。法律知识。的一部分而被社会化。尽管晚清最后十年开始的大规模的汉译日本《法学通论》教科书具有某种典范意义,但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中国近代法理学亦渐次注重从英美法学理论资源中汲取养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是来自日本而是来自欧美的法律和法学,对中国近代法理学产生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