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治勋,男,1969年生,汉族,山东省昌邑市人。1988年考入山东大学经济学专业,1992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考入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200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山东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政治法学、法社会学。曾在《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学论坛》、《山东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研究》、《求是学刊》、《学习与探索》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光明日报》等转载或摘编。出版专著2部:《禁止性法律规范的概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版(列入“法理文库”丛书,34万字);《民间法思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列入“民间法文丛”,3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