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同民,河南台前人,毕业于河南大学教育系,教育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法学副研究员,具有律师资格,先后任中共濮阳市委党校副校长,濮阳行政学院副院长、濮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中共濮阳市委党校副校长(正县级),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任河南省河洛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河洛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在《法学研究》等省级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或参与完成《沿黄贫困地区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河南信访制度完善与改革问题研究》等国家、省级社科规划项目10余项;主编或参编《新农村法治建设研究》等著作9部:主要研究领域为新农村法治理论与实践,区域法治理论与实践,信访理论与实践,党的执政理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