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5》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卷的一个分册,收录了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在江西、湖南、河南、福建、浙江、安徽、上海等地建立的37个办事机构的历史资料。各办事机构设概述、文献、大事记、回忆史料、表册、图片、参考资料等部件。由于部分机构史料不足,有一些部件尚缺。各办事机构主要按所在地区相对集中排列,同时兼顾办事机构的地位作用和成立的先后次序。概述是对各办事机构的历史作概括的叙述。文献主要收录反映各办事机构历史的有关文件、电报、信函、文章、讲话稿、重要会议记录等。文献采用编年体,按成文时间先后顺序编排。文献的成文时间,大部分依据档案馆件标注的时间,少数无发文时间的经考订作了补正并在题注中作了说明。文献标题,战争年代的电报信函类文献一般视为无标题,编者按照发文(电)者、文(电)内容、文(电)者“三要素”拟写了标题;报告、命令、通知、通令、指示以及决议、纪要等属性明确的文件类文献,依其文体属性拟题。档案馆件和转载件中原有标题的文献,其标题能准确揭示内容也比较规范的,保留了原标题;原标题不能准确揭示其内容或不规范的,编者对标题进行了改拟并在题注中作了说明。文献的注释分为题注和正文注。《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5》史料主要来自中央档案馆、解放军档案馆和各地区党史部门、档案馆、纪念馆。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存在时间都比较短,多则二三年,少则二三个月,加之国民党顽固派的刁难迫害,敌占区的取缔破坏,环境异常恶劣,因此有些办事机构的史料留存极少,特别是一些曾在办事机构工作过的人员资料难以收集,缺漏之处在所难免。同时,由于编辑水平所限,在史料的考证、取舍和编排上也会有不妥之处,恳切希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