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玉镇博士的学位论文经过修改即将出版,作为她的指导教师,我们极为高兴。许玉镇博士出身于教师家庭,自小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养成勤奋好学的习惯。1992年她从辽宁省实验中学被保送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读本科时,我们就给她上过课,那时她总是早早来到教室,占据前排位置,以便听得清楚,并方便向老师提问。入学第一年期末考试,她就取得了全班第一名的成绩。1996年,她被保送到法学理论专业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其间逐渐显现出勤于钻研、善于思考的优秀素质。1999年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同年,留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任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她较早地确定了研究方向,并进行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论文的最后写作阶段,她一边在北京进修意大利语,一边进行论文撰写,自然十分辛苦。她以坚强的意志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并顺利地通过了论文答辩。同年,又顺利地赴意大利深造。她的博士学位论文主题是公法上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当时是公法、尤其是行政法学领域比较前沿的一个课题,国内外资料偏少,可以借鉴的研究成果更是寥寥无几,写作难度很大,她因其有良好的法理学理论素养,并善于把法理学原理与公法的基本原则融为一体,毅然攻下了这块硬骨头。比例原则的核心是调整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