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警察法学。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1989年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至1991年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4年、199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三级警监,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1998年2月至1999年1月被聘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研究助理(Research Associate),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在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visitor),2004年11月至12月在英国布莱姆希尔(Bram shill)警察学院接受高级警官培训,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在荷兰乌特列兹大学(Utrecht University)法学院做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个人著有《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行政契约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2006年修订第二版)、《警察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2007年修订第二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若干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2007年修订第二版)等6部学术专著。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中外法学》、International Journal On Minority and Group Rights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安部部级重点课题和工作专项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等多项课题。入选2007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首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2005)、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4年)、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08)等奖项。参加《行政程序法》、《紧急状态法》、《禁毒法》、《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条例》等立法研究、论证或起草工作。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新闻频道“法治在线”和“东方时空”、社会与法频道“法律大讲堂”、公安部“中国警务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观潮”和“中国之声”、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东方卫视“新闻纵横”等栏目上做过大量法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