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自1988年6月1日起实施。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02年8月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我们编写了《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该规程参考了《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和有关资料,听取和征求了长期从事村民自治工作的专家和有关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省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完善了选举规程内容,在湖北省民政厅领导的支持下,完成了此书编写任务。全书由贾虹、马建平主编,马建平执笔,曹文铨为顾问。在编写过程中,华中师范大学唐鸣教授、陈伟东教授和省市民政部门徐诗卫、胡甲宝、肖作华、彭同军、张永忠、余光银等同志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符合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明确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并介绍了具体操作方法,是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必备参考书。《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出版后,1999年6月编辑的《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