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内容和架构
第三节 研究意义
第二章 环境公益诉讼及其研究现状
第一节 环境公益诉讼的形成
第二节 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内涵
一、公益诉讼的概念界定
二、环境利益的公益性
三、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四、环境公益诉讼的分类
五、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
第三节 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环境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原则
三、当事人处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原则
四、行政管辖权优先原则
五、奖励公民诉讼与滥用诉权限制相结合原则
第四节 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现状和司法实践
一、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现状
二、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现状
第五节 国内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特点分析
二、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特点分析
三、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现状的原因分析
第三章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研究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概述
一、国外检察机关担任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探究
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分析
三、检察机关与其他可能担任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之比较
四、我国检察机关担任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面临的障碍
第二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
一、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基础探究
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探究
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法律中的突破
一、环境公益诉讼与现行司法类似诉讼方式的对比
二、传统诉讼理论缺陷及立法现状之反思
三、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现行司法制度障碍
四、实现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初步设想
第四章 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第一节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内涵的界定
第二节 国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探讨
一、英美法系国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
二、大陆法系国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
第三节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设计比较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现有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公民个人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探讨
三、环保非政府组织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探讨
四、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探讨
五、检察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探讨
第四节 相关权利和程序问题
一、调查取证权
二、处分权
三、撤诉权
四、上诉权
五、申请财产保全权
六、相关程序问题
第五章 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第一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概述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特点
三、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
第二节 检察机关以公益代表人身份参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一、内因:检察机关具有参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特质
二、外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分离促使检察机关进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领域
三、实证:检察机关作为政府或公益代表参加诉讼是世界各国的共同做法
第三节 赋予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利
一、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及其不足
二、赋予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依据
三、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
第六章 对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诉权的限制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启动程序的限制
一、国外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前置程序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具备前置程序的代表性法律制度分析
三、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设置前置程序可行性分析
四、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前置程序之构建
第二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限制
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优先受理权的限制
第四节 环境公益诉讼时效
第五节 对检察机关的处分权进行适当限制
一、撤诉
二、和解
三、反诉
第七章 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地位的总结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准原告的身份
第二节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公益代表人身份
附录:我国公益诉讼相关规定摘录
参考文献
后记